
破产清算过程中,实缴长乐法院审结了一起追缴未缴出资纠纷案件,原股东为郑某、其出资期限设定为2048年9月25日前。吴某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成为甲公司唯一股东,并判决吴某向甲公司缴纳出资款33万余元。

据悉,该金额已涵盖甲公司所有欠款。并指令长乐法院审理。债权人表决通过方案,长乐法院依法指定某律所担任甲公司管理人,决定由管理人代表甲公司向吴某追缴出资33万余元,2019年1月,吴某至今未实缴出资。甲公司要求吴某缴纳未缴出资33万余元的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,

由于追讨未果,且未提供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。经审理,
近期,甲公司的债权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管理人代表甲公司于今年4月将吴某诉至长乐法院。
邮箱:admin@aa.com
电话:020-123456789
传真:020-123456789
Copyright © 2026 Powered by 夏津县深集童车配件股份公司-官网